申请条件
申请时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申请人须在区内用人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费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区内的营业执照和6个月(含)以上完税证明;
三、申请家庭在区内无房(余杭区五年内不得有房产交易记录)且在区内租住房屋;
四、申请家庭未享受区内毕业生生活安家费补贴、人才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


申请流程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71-89186527 0571-89186505




填表须知
一
申请事项包括:新申请、年度审核、信息变更请自行勾选其中一项。
二
家庭类型包括:1.申请人户籍在区内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申请人在区内就业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含持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请自行勾选其中一项。
三
申请家庭成员一般为:一对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或未婚、离异、丧偶的单身家庭。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四
申请家庭通讯地址(邮寄地址)一栏应填写:申请人现居住详细地址或单位所在通信地址,参考格式为“余杭区XX街道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或余杭区XX街道XX路XX号”,申请通过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寄往该地址。
五
申请人学历或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栏:申请人的学历或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按目前取得的最高学历或职称或职业资格分别填写。
六
本表填写时需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信息真实有效,表格内容不得涂改、篡改。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71-89186527 0571-89186505


材料目录清单
(适用于区内就业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含持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以下材料各提供一份:
1.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省内通过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未成年子女户口本页复印件(户主+父亲/母亲+未成年子女)或者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
- 成年子女户口本页复印件(户主+父亲/母亲+成年子女)+告知单复印件
- 父母户口本页复印件+父母告知单 / 居住证复印件(余杭区内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告知单)
3. 婚姻状况证明(省内通过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①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②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和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③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复印件
4. 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 批地建房证明情况(原属余杭区农业户口、农转非、户口落户农村的非农户口需提供)
6. 申请人余杭区内租赁协议复印件
7. 申请人余杭区农村商业银行或余杭区市民卡(开通农村商业银行储蓄功能)复印件
详情咨询:13023648376


注意事项
1. 填写《申请表》,并由社保缴纳单位盖章、单位所属镇街或主管部门盖章
2.本月申请递交的材料,次月底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结果
3. 公示结束后,以快递形式邮寄审核资格证
补贴金额:以实际居住余杭区人口计算
一人户:648元/月
两人户:810元/月
三人及以上:1080元/月
若租赁金额低于补贴金额,则按实际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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